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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节

这首歌是只唱给他的。

“稻香、彩虹、双截棍也行。”

江闻皓听后笑着骂了句傻逼:“双截棍?你不如弄死我。”

两人又闲聊了几句,看着差不多时间该去上晚自习了,便起身离开了宿舍。

刚走到门口,就和从对面屋出来的邹莽原撞了个正着。

“我听到你刚在屋里弹吉他。”邹莽原垂着眼,又不见了先前在覃子朝面前的样子,“我也喜欢披头士,你唱的是他们1968年专辑里的。”

“the beatle”

江闻皓扬了下眉,有些意外。虽然有人喜欢披头士这么经典的乐队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,但毕竟这是大山深处的云高。

“你唱的真好。”邹莽原低下头轻声说。

覃子朝在旁全程沉默,只是眼底的光变得冷暗。那明明是江闻皓唱给自己的,本不该让外人听到。更何况这人还是邹莽原。

“你们是要去上晚自习么?”邹莽原看看覃子朝,问江闻皓,“我可不可以一路。”

江闻皓无所谓地点点头,三人一起朝着教学楼走去。

这期间覃子朝顺带还去了趟图书馆,江闻皓在外头等着也不知道他借了些什么书。

今晚的晚自习轮到英语测验,是江闻皓为数不多的强项之一。

在搞定除了作文这种需要写很多字以外的题后,他侧目看了眼覃子朝,发现对方仍埋头在桌案上,一只手放在下面夹着本书。

江闻皓皱了下眉,且不说难得见覃子朝写题这么慢过,那本书又是怎么搞的?

作弊?

江闻皓用食指叩了叩桌面,覃子朝本能的将书迅速塞进柜斗。

江闻皓这才看到他的英语卷子早已写好,就压在胳膊底下。字迹漂亮卷面干净,妥妥又一个满分。

而他在笔记本上记录的也并不是什么重点题,而是——

“约翰列侬,1940年出生于英国利物浦。1960年建立披头士乐队,该乐队……”

江闻皓:“……?”

……

晚自习下课后,覃子朝又在宿舍的自修室里呆到最后一个才回来。

江闻皓迷迷糊糊觉得旁边有人爬上床,心说覃子朝这真是要考状元的节奏。

结果第二天醒来,一身的起床气愣是被对方上来一句话给整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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